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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太上感应篇感应选录(三)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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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时间:2010-06-01 16:47 来源:了凡四训共修网 作者:了凡四训共修网 点击:次 |
“斗合争讼”程家有兄弟十人祖先遗留百万财产,长兄当事早,支用钱较多,次兄支用的就较少些,这样依次渐减,最小的弟弟并没支用什么钱,虽然这样,但是兄弟们处得相安无事,从未计较过。他们有位表叔名叫瞿嗣卿,一直掌管程家帐务。有一天,长兄查帐,见嗣卿开支太过浪费,于是发脾气责备他,没想到嗣卿老羞成怒,就唆使诸弟说:‘祖先的财产,照理应该平分,你们长兄某年拿多少钱,某月又拿多少钱,都占为己有,有帐簿可查,你们可向他取回。’诸弟信以为真,就找长兄算帐,长兄个性刚强不肯说一句好话解释,以致诸弟都非常愤怒,于是兄弟自相残害,由县府控告到知府,再由知府向上告,原告被告双方为了争胜,都宁可收买官吏,也不愿骨肉之间,稍微容忍些,这样经过几年,家财都用光了。这时只有嗣卿一个人暗自欢喜得意。有一天,街上有一小孩跳著舞说道:‘我是城隍爷附身。’说罢,直往嗣卿家走去。大家随去观看,见小孩走到屋中,面向南坐下,命令说:‘带犯人来。’这时,嗣卿好像被人锁柙著跪在台阶下,城隍爷说:‘你叫唆程家兄弟互相诉讼,罪大恶极,应该立刻受报。’就命带去受罪,嗣卿伏在地上,哀声震动天际,一会儿才醒来,城隍问他:‘你受的是什么罪,可以告诉大家。’答说:‘刚才有鬼差使,用铁叉刺穿我的胸膛,然后丢在刀山上,众刀钻刺,痛不可忍。’城隍说:‘你用诉讼害人,这是你该受的苦。’再命带去受罚,嗣卿又像刚才一样大声哀叫,醒后说道:‘刚才又有鬼,用木板夹我身,然后用刀从头到脚,把我锯成两半。’城隍说:‘你使人骨肉分离,这是你该受的苦。’又命遍受锯舂、油铛、寒冰、火林,各地狱刑罚毕,城隍说道:‘十八层地狱刑罚很多,不能让你今天受完,现在阳报既已显明,其他的罪,就留到阴间去受吧!至于程家兄弟不和,听信别人挑唆,自相告讼,使神明震怒,祖先含怨,各减寿命若干,诸位可将此事传告众人共相劝勉。兄弟之间,应该互相敦睦和好,互相信任,那么讼棍不实的话,就无法挑拨,我走了。’说罢,小孩醒过来,再问小孩经过的情形,但小孩一点也不知道,而嗣卿不久也就死了。
“施与后悔”宋良玉喜欢对人谈论,应如何赈灾济贫的话,其实内心很悭贪吝啬,不知道的人,都被他蒙骗。有一天,其妹丈葛又洪,和朋友嬉戏,不小心将友人推倒地上死了。官府审判:‘可减死罪一等,拟流,待遣,得五百两黄金,可纳赎。’其子拿著田契到宋良玉家中,泣请帮忙,宋良玉不便一下回绝,就藉辞延日期,葛又洪之子,以为宋良玉是他的亲戚,一定不会骗他的,所以就专心等待。可是放逐的日期已到了,宋良玉却躲起来,致使葛又洪死在放逐的地方。因此,其子对宋良玉仇恨入骨,天天都在等待机会报仇。有一天,宋良玉到古寺游玩,看到庙宇倾倒,佛像露天,就问和尚说:‘寺庙如此破败,为什么还不修理?’和尚答说:‘没有施主布施。宋良玉就说:‘我家有钱,虽然不能像给孤独长者那样,用黄金布地,但是布施砖瓦、木材,我有能力。’和尚非常高兴,拿出缘簿。宋良玉就亲笔写道:‘喜助银三百两。’但是已陆续付了一半时,又反悔了,特意到寺庙里,用欺诈的言语,将捐助的银两取回,过了数日,和尚去向他要回银两时,他说:‘上次刚好有事已将银两用尽了,菩萨如果有灵,保佑我发大财,一定加倍奉还。’和尚说:‘居士口是心非,神明都已证实了,钱我可以再募,但是你欺骗的罪却无法免除。’说罢,叹了一口气,就转身离去。后来,葛又洪之子,探知宋良玉要下乡收租,想在半路警告他。这晚,又洪之子梦见神明告诉他说:‘你为了父亲而杀亲戚,也冒犯天理。但是宋良玉还未给付,就先后悔,既然欺骗你父亲在前,布施修庙又反悔,欺骗诸佛于后,此事已交火神处置了,你就不要轻举妄动吧!’不久,果然宋良玉全家都被火烧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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